
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
编辑:2024-01-05 16:18:06
时间:2018年8月17日下午15时30分
地点: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
参会人员: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
会议纪要:
一、人员部署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:商继杰(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主任)
副组长:李文乐(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总顾问)
成员:冯俊明、王锋、杨慧、牛良玉(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)、李志军(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监委会副主任)、王岩刚(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负责人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王岩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王岩刚、史旭丽、李璐同志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二、工作内容
(一)本所要建立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相关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,并张贴公示。
(二)所内要有专门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收接案登记本;在接受委托后5日内由李璐报所属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备案。
(三)涉黑涉恶案件开庭审理时,至少应在开庭前3日通知所属司法行政机关及市律师协会。
(四)所内要有组织学习、接案审查、集体研究(提出案件处理方案、辩护代理意见时)等阶段的专门会议记录本,并留有相关影像资料和学习资料。
(五)每位律师要有个人涉黑涉恶案件学习、集体讨论的专门笔记本。
(六)所内要建立相应的备案工作制度。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统计管理,指定李璐进行信息报送(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),禁止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网络报送,确保信息****及时。对涉黑涉恶案件要认真填写《“扫黑除恶”案件统计表》、《阳泉市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报告单》、《阳泉市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进展表》、《阳泉市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结案表》,并于5日内报所属司法局,同时抄送市律师协会,案件进展情况(附件3)随时报送。做到每个案件的基本案情、集体研究意见、辩护代理意见、判决结果等有完整的文字记录。
(七)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周报告、月报告工作,除按规定备案外,每周四16时前上报《“扫黑除恶”案件统计表》,每月25日前上报附件1、《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信息统计表》、《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案统计表》。



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
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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